據臨滄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耿馬自治縣委批準,耿馬自治縣紀委監委對耿馬自治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原副主任李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茹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期間,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將公款占為己有,涉嫌貪污犯罪。
李茹背離初心,不知敬畏,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耿馬自治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耿馬自治縣委批準,決定給予李茹開除黨籍處分;由耿馬自治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